为全面提升曲靖人居环境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、有序、畅通,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,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。
一、交通违法行为
(一)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、查看或发送手机信息、观看影像资料、吸烟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。
(二)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。
二、相关处罚
(一)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、查看或发送手机信息、观看影像资料、吸烟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,处以150元的罚款,记2分。
(二)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处以50元的罚款,记2分。
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共建安全畅通、和谐有序道路交通环境。
#提示#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抓拍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提示
2016-12-21 14:47:04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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