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记者从麒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获悉,从8月1日后,曲靖中心城区共有10街道将划定为交通管理重点区域,在重点区域内城市道路上,禁止机动车停放(有停车泊位、学校周边限时停放除外)。
7月16日下午,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在麒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召开听证会,对“划定禁止停车重点区域”工作听取意见。麒麟区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,麒麟区政府办、法制办,麒麟区公安、交通、交警、住建、规划、街道、企业、新闻媒体等部门(行业),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、交警部门等相关人员以及驾驶人、市民代表等共34人参加听证会。
之后,麒麟区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禁止在重点区域内道路上停车的通告》,通告称,从8月1日后,曲靖中心城区共有10街道将划定为交通管理重点区域,在重点区域内城市道路上,禁止机动车停放(有停车泊位、学校周边限时停放除外)。对违反本《通告》的行为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新修订的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规定,处200元罚款。而这些重点区域分别是:宁州路(不含)以东,瑞和西路(不含)以南,长征路(不含)以南,珠江源大道(含)以西,文笔路(含)以北,南苑路(含)以东,潇湘西路(源天碧水小区门口)以东,河滨西路(潇湘新区云水湾门口)以东,胜峰东、西路(含)以北的城区范围。除此之外,重点区域以外机动车停放,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执行。
#开心自驾#8月起曲靖城区10条街道设禁停区 违者将受处罚
2014-07-22 11:36:14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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