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治堵、治乱”是提升人居环境行动的重点工作,也是公安交管部门的职责所在。为切实提升曲靖城乡人居环境,保障道路交通有序、安全、畅通,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在强化常态化交通秩序整治,持续开展“九类车”限行、三轮车、电动车违法整治的同时,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,从严查处以下八类违法停车行为。
一、公交车未按规定进站靠边停车上下乘客的。
二、出租车占用公交站台停车上下客的。
三、出租车在非候客点停车候客的。
四、出租车未靠道路右侧边缘线停车上下乘客的。
五、机动车在禁止停车区域内停车的。
六、机动车在允许停车区域逆向停车的。
七、在划有停车泊位的区域,未按车位停车的。
八、学校门口限时停车区域双排或多排停车的。
有上述八类违法停车行为的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。
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规范有序停车,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。
#交通图话#7月1日起,曲靖严查八类违法停车
2017-06-20 09:48:25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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